【环球网校】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欢聚时代(NASDAQ:YY)旗下品牌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人才培训合作单位
注册登陆购物车

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归纳代理关系

来源: 关键词:一级建造师 浏览量:


一、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被担保合同是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保证
1.保证的概念和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具体合同中,担保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注意:在具体合同中,担保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对债权****利的有效保护。
环球网校小编友情提示:小编及时更新相关资讯,欢迎持续关注。本文为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归纳代理关系,若考生们还有疑问,可登陆环球网校首页,跟我们联系。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请教、学习、互动。小编随时更新相关资讯,欢迎持续关注。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归纳担保合同
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归纳质押
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归纳抵押

环球网校官网邀您一起进入环球大课堂!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