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三) "的信息由环球网校为您整理发布,环球网校为您提供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执业证书申请等报考须知。更多关于消防工程师考试相关问题,请关注环球网校的消防工程师频道。
第三章 灭火器的选择
第3.0.1条 灭火器应按下列因素选择: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二、灭火有效程度;
三、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四、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五、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
第3.0.2条 灭火器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二、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三、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四、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五、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六、扑救D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第3.0.3条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同一类型灭火器时,宜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第3.0.4条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不相容的灭火剂见本规范附录四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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