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中级会计师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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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九》,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修九》“二十五”明确,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帮助他人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或非法提供试题和答案、替考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这对对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考试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内容摘录如下,供广大考生和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学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网校中级会计职称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