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人事部〈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职改办字〔1995〕009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64号)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7〕1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师报名条件
(一)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已担任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也可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三)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后,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北京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2017年度北京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好报名及备考工作,更多统计师考试报考信息以及备考资料尽在环球网校统计师考试网。若在学习过程中还有疑惑,可进入环球网校官网,随时与考生朋友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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